北京侦探事务所:起诉离婚后银行卡里的钱如何处理
一、起诉离婚后银行卡里的钱如何处理
关于在提起诉讼离婚过程中,对于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银行卡中的资金状况有以下明确说明:
首先,在面临起诉离婚之际,若发现银行卡内的资金
其次,倘若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,则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,并等待法院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裁决;
最后,若经查证银行卡内的资金确属某一方的个人财产,那么在离婚程序中将无法对此进行分割,该部分资产仍然归属于原持有人所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起诉离婚后多久能进行传唤
根据法律规定,提起离婚诉讼后,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以传票形式通知当事人出席。若原告收到传票后,无合理理由而未出席审判,或未经法庭允许在审理过程中擅自退庭,则法院有权将其视为撤回诉讼;若被告反诉,亦可同样予以缺席审判。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,如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,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审判,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传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
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第一百四十六条
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按撤诉处理;被告反诉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,如果涉及到银行卡内的资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,应该给予当事人双方公平、公正的机会进行平等协商和分配;如经协商后仍未能达成共识,可以有针对性地依法向裁判机构提起诉讼并请求裁决。然而,如果这些资金被认定为个人财产,则在离婚程序中无需进行分割,其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原始持有人。法院将会根据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证据,以公正、客观的态度作出裁决。